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经初步审查,以下家庭(个人)符合德阳市市区“康庄·春天”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838-2551568;2552511;联系邮箱:dyfgc@163.com)
序
号
姓 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性
别
年
龄
家庭 人口数住房
状况
家庭人均 年收入(元)备 注1车弟华510602197712211349天元镇天元西大道女363无房20000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人群2肖开洲510602197006173250旌阳区西湖街男432无房15488.5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人群3丁 勇510602194307206198旌阳区黄山路男702无房11328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人群4肖洪左510623197205112129中江县永太镇女412无房5996外来务工人员5王 陶510623197805068520中江县仓山镇女354无房13500外来务工人员序号姓 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性
别
年
龄
家庭
人口数
是否购买 政策性住房工作单位备 注1霍伟芳132440198208276023旌阳区长江西路女311否市城管执法支队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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