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德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月日发布通知,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未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月日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信息,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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