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邢春秋)1月5日,县交警大队发布公告,城区新增了两处“电子眼”,专业名称叫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这两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一处是位于津泉路与314线十字路口,另一处位于249与314线南十字路口。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章行为有,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超速行驶。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抓拍是否系安全带一说。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电子监控抓拍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让大家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他人,更为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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