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 止 11月 底 ,2013年平原县5461人次参合农民在享受到1465万元的新农合报销外,又享受到328万元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平原县及时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食道癌、脑梗死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除享受新农合70%的报销外,合规费用中自付部分超8000元的可享受73%的报销,低于8000元的可享受17%的报销。
为确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局积极配合承办此业务的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方便参合农民办理业务的办公环境,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农合与保险公司报销项目的对码工作,实现了县级医疗机构重大疾病的即时结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在县级医院出院时可直接享受到新农合和重大疾病的双重报销。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平原县参合农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参合农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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