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齐河县以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为目标,大力推行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把四个关口,完善四项制度,强化四个保障,实现了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严把四道关口
严把申请关。明确由乡镇(街道办)直接受理当地群众的低保申请,低保申请人要与乡镇(街道办)签订低保诚信申请承诺书,并当场认定申请的承诺事项,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虚报、伪造出具虚假证明等现象。经审查情况不实者,立即取消申请资格,记入个人诚信不良档案,并作为下次申报低保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严把调查关。建立乡村两级联合入户调查制度,每个村明确一名乡镇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负责对低保申请家庭开展入户调查,规定“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每一户的调查情况认定后才能报送乡镇审批,并要求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 。
严把评议关。经调查认定符合低保标准的,由包村干部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或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对申请家庭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现场表决、现场认定,评议结果必须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认定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凡是未进行评议、评议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参评人员未全部签字确认的,取消申报资格。
严把比对关。建立城乡低保家庭信息联合检查比对制度,即由县政府牵头,公安局、人社局、住房公积金、房管、交警、工商、地税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的实际人口、领取养老保险金及其它补助、住房、车辆、缴纳个税等情进行核查比对。全面掌握低保家庭综合信息,彻底清查违规操作和瞒报骗保等行为。在此基础上,开发了城乡低保家庭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将低保家庭的综合信息在系统内部公开,实现了低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
完善四项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县、乡、村三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示期间,县、乡民政部门成立检查组,深入各个村实地查看低保名单公示情况,凡是未按要求进行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全的,一律不予审批并列入重点监控信息库。
分类施保制度。根据困难群众实际生活情况,将农村低保户分为三无对象、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残疾人占多数致贫、因重灾致贫、家庭收入低于保障线等五类分别施保,其中一类为3030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65元;二类为3604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三类为5978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四类为6720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5元;五类为6945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通过实施分类施保制度,确保了每一笔低保救助金都发挥最大作用。
动态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分类,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一类对象重点放在增减上,一年入户审核一次;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三类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四、五类对象每月抽查一次,随时掌握家庭变动情况。同时,建立了低保动态管理核查系统,并与医疗机构和殡葬机构联网查询低保对象的减员情况,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按照低保程序运作出现问题的,全部取消低保资格,列入全县低保信息重点监控,并对乡镇包村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对在低保审查过程中违规操作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维护低保工作的严肃性。
强化四项保障
健全工作机构。县民政局专门成立低保中心,各乡镇设立低保办公室并确定一名低保专员,同时成立乡镇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低保评审委员会。每个村成立低保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村内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全县构建起稳定的县、乡、村三级低保工作网络。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低保政策;印制齐河县低保申请明白纸,在村镇集市张贴发放;在乡镇、村公开栏长期公开低保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确保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强化监督检查。由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15个督查工作组,逐村逐户抽查复核,并邀请监察部门以及县、乡人大代表全程跟踪监督。复核内容和方式上做到“看、访、问、查、核、宣传”,即看张榜公示内容、评议结果、家庭住房和摆设;访左邻右舍了解申请对象家庭生活来源,子女情况;问申请对象家庭情况;查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病情相关证件是否属实,核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宣传低保相关政策和低保办理流程及入保条件。
出台考核办法。制定《低保规范化考核细则》,实施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综合考评体系,作为各乡镇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本报记者 李莉 本报通讯员 张健 李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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