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官阿姨,我想和俺继母脱离母子关系,你看怎么办理?”7月20日上午,一名少年走进齐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时说。经了解,他叫景明,12 岁,家住齐河县仁里集镇,这次是为办理孤儿证,前来咨询如何脱离与其继母的母子关系。
12岁,本应是一个在父母身边撒娇的年纪,但对景明来说,这一切都只是奢望。通过与孩子进一步沟通,他两岁时母亲因白血病去世,后父亲再婚,2012年父亲又因车祸去世,继母也随即离家,当时年仅9岁的小景明和体弱多病的奶奶相依为命,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全靠亲戚接济生活。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景明除了懂事,比同龄的孩子更多了些成熟和干练,并且学习成绩非常好,除了上学,他每个周末回到家,总会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立案庭张春青庭长亲自接待了这位“特殊”的当事人,当得知孩子只身一人来到法院,及时通知了景明的叔叔,了解家庭具体情况,告知法院无法帮其脱离母子关系,因其继母离家出走3年杳无音讯,可以考虑帮其申请宣告失踪,告知其立案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并帮他书写了申请书。
“孩子确实令人同情,这个案子也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考虑到孩子的家庭情况,院里给他免除了全部的诉讼费用,还与民政局取得了联系,了解了办理孤儿证所需的相关材料,尽最大努力帮助孩子吧,也践行我们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立案庭张庭长说。
8月3日下午,景明又一次来到法院,这次他是来法院缴纳公告费的,立案人员将孩子的详细情况告知研究室,研究室干警也对孩子特别同情。在积极与上级法院联系后得知若免交公告费,需要当地民政部门开据证明。为给孩子省下这笔钱,工作人员主动提出与孩子一同去当地民政部门,民政局了解情况后,为孩子出具了家庭生活困难证明,为其办理了减免公告费用所需要的司法救助证明,所有的一切让孩子非常地感激:“感谢各位叔叔阿姨的帮助,我会好好学习,乐观健康地生活下去。”小景明对工作人员说。
景明离开法院后,该院研究室干警们表示,孩子上学期间,他们将为孩子资助部分费用,以帮助他生活学习,在这里也给景明说声加油!祝他自强自立、健康成长!(文中当事人为化名。)黄勇 曹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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