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来到庆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侦查监督科科长高丽艳的办公室时,她正忙着审阅案卷。
视案件质量如生命线
今年43岁的高丽艳1995年考入庆云县检察院,工作18年来,她先后经过反贪、公诉、侦监岗位的历练,深知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对每一件案子都依据法律,认真对待,所经办的千余起案件无一差错。为把业务知识学得更深更透,高丽艳主动学习,先后取得法律专业专科、本科毕业证和检察官、主诉检察官资格。 2008年,高丽艳调任侦查监督科担任科长,她带领侦监干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时刻注意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过长时间的探索,高丽艳先后制定了 《三层过滤 三层消防》、《关于普通刑事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关于普通刑事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被市检察院评为2012年庆云检察工作三大亮点之一,她制定的案件评估、预警、说理工作机制及工作经验、作法被省院转发推广,庆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也连续4年在全市对口评比中名列前茅。
秉持正义追求公平
“一个检察官所肩负的职责,就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高丽艳把这句话当做座右铭,多年来,她坚持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不断践行自己的诺言:不放纵一名罪犯,也不冤枉一名好人。
2012年,高丽艳在办理一起破坏通信设施案件时,凭着扎实的业务知识,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补充证据,发现该案应认定为盗窃罪,从而避免了重罪轻判。而在办理一起破坏外商生产经营的案件中,她凭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查微析疑,经过两昼夜的连续奋战,终于将案件查清,既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又保护了外商在庆云投资的热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对家庭亲人充满愧疚
说起家庭,一直微笑的高丽艳顿时泪花闪闪,对于家庭和亲人,她有太多的愧疚。由于工作忙,经常加班加点,她的儿子很小就学会了泡方便面、煮面条。有人说她的孩子懂事、自理能力强,只有高丽艳知道,那是因为没人管,不自己动手就得挨饿。
“父亲的去世,是我这辈子永远的伤痛。 ”高丽艳说。 2008年3月,就在父亲去世的前一天中午,她抽空去看望父亲,发现父亲脸色不好,才知道父亲病了。高丽艳想送父亲去医院,父亲却执意不肯,还催促她去上班。在去单位的路上高丽艳看到有卖烤红薯的,她想到单位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后给父亲买块烤红薯,可一直工作到凌晨2点,哥哥打来电话说父亲病危……就这样,父亲直到去世也没能吃上她买的烤红薯。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高丽艳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德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以及庆云县十佳杰出岗位标兵、优秀政法干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并被记二等功一次。
□本报记者 郑东岩 本报通讯员 王凡存 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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