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民政局始终恪守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破除铺张浪费、奢侈攀比等丧葬陋习,殡葬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火化率100%、骨灰存放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014年,该县民政局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改革先进集体。
着眼顶层设计 改善殡葬服务设施
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丧葬服务需求,该县民政局立足顶层化设计,全面提升殡葬设施服务水平。按照 “设计园林化、设施现代化、功能齐全化、管理规范化”要求,投资3000多万元对庆云县殡仪馆实施搬迁新建。新殡仪馆分为两大功能区:一是殡仪区,占地120亩,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并于2014年2月投入使用,成为鲁西北地区集丧葬文化、殡仪服务、骨灰寄存、生态文明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殡仪馆。二是生态公墓区,占地50亩。
突出惠民利民 减轻群众负担
为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负担,该县专门出台了 《庆云县关于减免丧葬费用的实施意见》。在县殡仪馆专门设计了4个守灵独院,服务面积1600平方米,设有冰棺、灵堂室、休息室等人性化设施,配备 4名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此举不仅净化了社会环境,而且减轻了群众负担。从社会环境来看,以往群众举办丧事乱搭灵棚、占用城区街道、吹拉弹唱,堵塞交通,也影响了群众生活,统一在县殡仪馆办理则解决了上述弊端;从费用方面来看,过去举办一起丧事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而现在办理一起丧事仅需要几百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强化规范管理 打造阳光殡葬
开展集中整治,规范丧葬环境。 2013年12月18日,中办、国办印发了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时隔两天,该县就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集中整治动员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整治内容有两项重点:一是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内占用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举办丧事到县殡仪馆统一集中办理;二是坚决取缔大棺木。通过集中整治,全县制售大棺木、城区占用公共场所举办丧事等违法、违规现象基本消除。
建章立制,示范带动。该县民政局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丧事大操大办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报请县政府批准,制定出台了 《关于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 《庆云县文明办、庆云县民政局关于全县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为规范殡葬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示公开,透明服务。该县严格按照省市 “两公开一自愿”的要求,在殡仪馆服务大厅项目位置制作了公开栏,将丧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服务收费方面,完全遵从丧属自愿选择,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维护群众权益。
目前,在庆云,文明节俭办丧事已成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厚养薄葬蔚然成风。□张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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