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刘敏杨萍)近日,庆云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侵权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为同村村民,李某9座祖坟位于王某耕地上,2013年麦收后,李某为添坟,使用机械挖掘了王某耕地北边部分土,填平了王某耕地中间的水沟,同时碾压了耕地。 2014年4月,王某将李某在其耕地上的7座祖坟铲去坟头,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本案中,李某添坟、平沟,未注意保护王某所耕种的土地,王某发现耕地被破坏后,没有采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将原告的祖坟破坏,造成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双方都存在过错。法院判决被告将原告祖坟修好,并且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800元,原告偿还被告经济损失2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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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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