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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汽车有划痕经销商负举证责任

来源:新晨报 2014-10-02 10:01   https://www.yybnet.net/

新买的商品出现瑕疵,消费者很难拿出证据判断谁的责任,交给鉴定机构鉴定费用不菲,所以这类消费纠纷往往不了了之。而新消法有了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大大增强了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近日,禹城市工商局就调解了一起新买汽车出现划痕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了赔偿。

9月初,禹城市民褚先生在禹城市房车展上预定了一辆某品牌小轿车。9月18日,经销商通知褚先生提车,褚先生检查了一遍车身,在交车单上签字,便开着新车回家了。9月20日,褚先生到一家汽车美容店打算为新车洗车封釉。工作人员在清理该车过程中,发现右侧车门把手下方有一处划痕,随即告诉了褚先生。“新买的汽车出现划痕肯定是买前就有”褚先生心想,于是褚先生到汽车经销商处讨说法。但经销商说,汽车交车前消费者应当仔细检查,签字确认后,再出现划痕,由于责任无法查清,所以概不负责。无奈之下,褚先生到禹城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禹城市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核实了情况。工作人员对新消法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对经销商进行了解读,表示经销商负举证责任。想到找鉴定机构的费用,经销商决定不做鉴定,而直接给褚先生500元的赔偿,褚先生表示满意。

新消法规定,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就避免了消费者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其中,耐用品包括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通讯员  李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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