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董文德张莉
党的十八大以来,定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惠农政策和扶贫资金方面的案件173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26%。处分违纪人员257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38人,一般干部40人,村两委班子163人,其他人员5人。
办案查源求突破
从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脱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
2013年6月,陇西县文峰镇政府扶贫专干金某利用职务之便,未通过正常程序,为其堂妹办理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领取补助款1.75万元,县监察局给予金某行政降级处分。
2015年6月,漳县环境保护局原局长韩某,在担任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项目实施人互相串通,采用虚开、多开票据等手段,套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扶贫资金97.9万元,存入“小金库”胡花滥支,还将其中的5万元据为己有,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年,漳县县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分析,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看,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硕鼠”数量多、发案范围涉及面广,住建、交通、国土、教育、民政、农业以及基层乡镇农村等领域和行业成为案发重灾区;
作案方式呈现出系统性和窝案、串案等特点,一些岗位成为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重点区域,一些岗位人员出现“前腐后继”等问题;
违法违纪形式复杂多样,串通作假、虚报冒领者有之,层层截留、吃拿卡要者有之,克扣私分、挥霍浪费者有之,优亲厚友、显失公平者有之,贪污挪用、“小官巨腐”者有之,更有甚者,用扶贫款行贿买官,为自己的仕途铺路,让群众的“保命钱”变成了“买官钱”。
究其原因,扶贫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既有干部个人道德缺失、法纪意识淡薄等主观因素,也有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刻不容缓。
失责必究建机制
市纪委高度重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在今年初召开的定西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上,决定加大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严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找准问题的根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今年,对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大起底”,逐件清理登记,摸清问题底数,在市、县、乡纪委建立三级台账。同时,市纪委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靠实了责任,不但明确了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还要求乡镇纪委不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把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限时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针对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办案难度,市纪委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市纪委直接查、县区纪委交叉异地查、综合派出纪检组分片交叉查问题发现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案件查办的时效性。
市纪委还开展专项工作督导检查,对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95件,处理11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9人,其他人员93人。
“我们在工作中一直很注重加强协同办案。对在扶贫资金管理中发现的涉及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重大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协同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一起参与,同时健全完善了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监督督办等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察室二室主任关汉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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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陇西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