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笑倩)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单位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定西日报社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过程中,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着眼于“严管理、带队伍、扶正气、创佳绩”,本着把“纪律规矩挺在前”的精神,参考外地经验,制定出台了《定西日报社采编人员“十不准”》,要求报社全体采编人员以其为道德“底线”、职业“红线”,严格遵照执行。
“十不准”即:一不准报道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以及宣扬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内容;二不准利用新闻报道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兼职取酬,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准利用新闻活动进行徇私泄愤、打击报复、敲诈勒索;四不准在日常生活中随意以记者、编辑身份向有关方面提不合理要求或追求特殊利益,不得从事与记者、编辑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五不准在报社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任何采访活动、擅自组团进行采访活动或参加他人擅自组织的采访活动;六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不能公开披露的信息,利用职务行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准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八不准无证采访、“钓鱼”采访、抄袭剽窃,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新闻素材或强迫对方接受采访,不得未经采访杜撰新闻稿件,甚至制造虚假新闻;九不准编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各类传言;十不准未经许可在本人作为当事一方的纠纷中以记者身份直接进行采访报道活动。
市民如发现定西日报社新闻采编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可拨打监督电话:0932-8225622,8213992。
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维护新闻媒体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通过“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本报近日制定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定规立矩,为广大新闻从业者设定了“道德底线”,划定了“行为红线”。
记者被冠以“无冕之王”,媒体被称为“社会的良心”。那么,用良心守望社会则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天职。新闻从业人员“手无寸铁兵百万,力举千钧纸一张”,与守望社会的职责相对应的,是记者们所拥有的无法比拟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
正因为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无法比拟的影响力,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显得尤为重要。然而,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日益繁荣和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新闻乱象也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这些新闻乱象已经严重扰乱新闻采编秩序,损害新闻采编队伍形象,影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最终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群众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的制定实施可谓十分及时、十分必要,是顺时而动,乃人心所向,是塑造新闻铁律、约束非正义采编行为的有力举措。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十不准”里的相关规定,其实是新闻从业人员本应守住的底线。按照“十不准”的要求,加强新闻媒体自律,提升新闻职业道德,让新闻从业人员做到打铁身硬,写出来的新闻作品才会更有公信力。
党报是党和人民的喉舌。面对日益复杂的舆论环境,新闻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十不准”,努力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贴近”,深化“走转改”,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自己,恪守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严守法纪的职业道德,坚决反对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不辱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规矩立在前。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要对照“十不准”检查自己、对照自己,严格按“十不准”要求规矩自己的行为,决不能跨越这一“道德底线”、触碰这一“行为红线”。自觉遵循,淬炼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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