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为提高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市卫生局、财政局专门出台意见,对在岗村医进行理论、技能及综合考评。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新建成的村卫生室一角。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十分重视。12月2日,广饶县陈官乡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与该乡北户、坡南的村干部核对参入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信息资料。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被列为市委、市政府便民实事之一,共包含“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80元提高到120元、建设村卫生室352处、对在岗乡(镇)村医生给予补助”三个子项目。
工作中,市卫生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与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确定2010年各级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市以上财政补助75元,其余部分由县区负担。截至11月30日,全市应参合1051748人,实际参合1046997人,参合率达到99.55%,较去年净增2.37万人;应筹集资金16528.65万元,实行到位14254.56万元,到位率达86.24%;已补偿资金10367.01万元,门诊补偿受益1992618人次,住院补偿受益54244人次。目前,除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完全到位外,市、县、乡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均已到位。
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卫生、财政部门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2010年度东营市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共规划建设改造352处村卫生室(其中列入省规划 294处,市规划58处)。截至11月30日,全市规划建设的352处村卫生室(新建100处,改扩建252处)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3740万元,新建改造业务用房面积42260平方米。
乡医补助项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东营市在岗乡村医生从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补助原则、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等内容,确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平均不低于300元的补助。经县区考评、市卫生局审核,全市已核定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村级卫生机构785个,核定乡村医生聘用员额2043个。市卫生局、财政局制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首批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在岗乡村医生考核聘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在岗乡村医生考核聘用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综合评议工作全面完成,全市首批共聘任1347名乡医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记者 徐兆鹏 通讯员 孙万禄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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