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中午,在广饶县经济开发区某企业上班的苏女士到一售楼处旁边的女厕所方便,蹲下后不经意间一抬头,却发现正对门外的墙边地上有类似玻璃亮片的反光。苏女士立即起身查看,发现地上有个黑色塑料袋,打开一看,袋子内包着的竟然是一个摄像头,伪装得很隐蔽,一般人很难注意到。
苏女士赶紧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查看。顺着摄像头上连接的视频线和电源线,民警发现线路通向不远的一处院子里。经过侦查,5月5日下午,民警将违法嫌疑人杨某(男,40岁)抓获。经讯问了解到,男子杨某于4月28日从市场购买了监控设备,趁着天黑之际铺设好线路并连接到自己电脑上,用于偷窥女性上厕所。目前,违法嫌疑人杨某已被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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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支招防“狼”
民警表示,公共场合下类似偷拍、走光等问题存在界定难、处理难、取证难等问题,女性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乘坐公交车时,女性尽量避免坐在最前面。在上下车时,也要注意防止被偷拍。此外,乘坐自动扶梯时,女性可以把身体侧过来,留意身后情况,还可以用包遮挡。警方表示,女性应学会保护自己,如遇不法分子,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寻找目击者做证人或者保留相关物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因为羞于启齿不敢声张,只会让违法人员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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