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消防属全省首批试点
广饶消防正在试用
17日,记者在东营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执法时看到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为广角镜头,5米范围内应能看清当事人面部特征,10米范围可见人体轮廓。由于执法记录仪小巧灵活,消防检查人员佩戴摄录时便于固定,并可根据摄录对象位置进行调节。
“按要求,各总队确定一个支队试点。”东营消防工作人员介绍,试点应用的主要内容为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检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工作过程,并同步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实时录入执法信息,制作打印相关文书。在消防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现场调查取证、实施消防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工作中,也要使用执法记录仪音视频全程记录执法、取证和受理过程。
“目前广饶消防大队正在试用。”东营消防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广饶消防大队已经将执法记录仪应用在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方面,执法记录仪电池能支持连续摄录8小时以上动态视频。
记录仪固定违法证据
违法者难再钻空子
广饶县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介绍,由于执法记录仪具有录像、照相、录音等功能,它能够帮助执法人员在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违法后拒不承认、执法部门执法不文明、执法纠纷等情况下,公正真实地再现执法现场情况,保护消防执法监督人员的正当权益和安全,减少调查费用的支出,提升消防执法人员的专业形象和工作效率。
“原先遇到过不能固定证据的情况。”监督检查人员说,一些短时间内即可整改完成的违法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固定违法证据,很容易被违法者钻空子,有时甚至被违法者反咬一口,因此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违法情况很有必要。
监督检查人员介绍,除了固定证据外,在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中使用执法记录仪,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率、约束和监督执法人员,维护执法人员和违法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对于促进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办事,进一步树立消防部门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声像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具有执法任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指定执法记录仪管理人员,确定专用的计算机、移动硬盘等设备,统一存储和保管本单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存储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或者交由执法记录仪管理人员存储。
作为执法办案证据使用时,需要移送检察院、法院的声像资料,应当经审核、审批后,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相关人员统一提供,并复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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