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保管不善,遗失山东钱江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开具的收据1份、合同1份,收据编号:0367846,收据内容:预收房款(29#),收据金额:人民币371095元整;购房合同编号:利津·西湖春天2012516号)。
本人现声明上述遗失的收据、合同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戴向卿
身份证号:
370522196407140846
日期: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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