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报讯(记者 李东朝)违法全部清零,谁是“好心人”?8月24日、8月25日,本报连续追踪报道的面包车被查扣产生27条交通违法记录的蹊跷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起兰州市运管部门的重视,更有越来越多的读者和网友开始追寻事件背后的真相。
【事件调查】
讲述:违法清零了 问题没解决仍然会担心
缴纳5000余元交通违法罚款的“好心人”究竟是谁?他和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人之间有什么关联?还有,这个“好心人”和驾驶证所有人颜某某是不是同一个人?带着一系列问题,西部商报记者再次走访展开调查。
“这样的结果真的让我很意外,有人替我交罚款!”对于事件的进展,面包车主王先生告诉西部商报记者。但他仍然高兴不起来,这次的违法记录清零了,那以后呢?以后再有违法记录怎么办?对于是否仍然会有好的运气,王先生称,车还在停车场被查扣没有处理,车牌也在停车场,他心里没有底。“关键是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在王先生看来,只有销了户,自己才会安心。
调查:运管部门回应问题出在停车场
面包车因为非法营运拉客被运管部门依法查扣,4年来,面包车车主名下出现许多交通违法记录,运管部门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8月25日下午4时15分,西部商报记者与兰州市城运处稽查大队负责人取得联系。采访中,针对面包车被查扣期间产生交通违法记录一事,稽查大队负责人介绍说,运管部门查扣的非法运营车辆全部统一存放在租用的社会停车场,停车场具体负责车辆的保管问题。车辆被查扣停放在停车场期间,出现车辆被使用等交通违法记录,问题出在停车场,他已经要求停车场展开调查,作出解释。
进展: 运管部门要求停车场缴纳罚款
西部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王先生名下27条交通违法记录中,还有一条新的线索浮出水面,警方监控抓拍信息显示,2013年11月,有一辆金杯面包车悬挂甘A·X2930车牌违法,而车牌就是王先生面包车的车牌。
西部商报记者从兰州市城运处了解到,面包车主王先生名下的27条交通违法记录,以及5000余元罚款,是运管部门要求停车场负责调查协调缴纳的。至于2012年12月22日晚8:43,是谁将王先生的面包车开出去产生违法记录,以及是谁挪用了王先生的车牌,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落实。
【律师说法】
为梳理这些交通违法事件当中涉及的相关责任,以及法律层面对这些违法行为的界定,8月25日下午4时许,西部商报记者采访了甘肃解开律师事务所杨成锐律师。
记者:交警部门查实,除了三辆车套牌甘A·X2930使用假车牌产生交通违法记录外,还有一条交通违法记录是王先生的车牌被套用在一辆金杯面包车上发生的。这说明王先生的车牌也被他人挪用,这算什么行为?
杨成锐律师:“套牌者”无论车牌真假,均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相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被查扣的车辆出现交通违法记录,运管部门和停车场有没有责任?
杨成锐律师:运管部门查扣车辆后,并没有使用该车辆的权利,应当妥善保管好查扣车辆,待违法事宜处理完毕后及时向车主退还车辆;停车场在接收该车辆后,应当妥善保管该车辆,也没有擅自使用该车辆的权利。
记者:被查扣的车辆能否开出去使用?被查扣的车辆车牌能否随意使用?产生违法谁负责?
杨成锐律师:如果该车辆在被扣押期间被擅自使用,则使用者涉嫌违法及侵权。如造成车辆所有人经济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对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其责任。车牌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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