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5日,甘肃省卫健委发通知要求全省做好贫困县合格村医配备工作,确保2019年8月底前全省所有贫困县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都有一名合格村医。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乡镇卫生院与新补充村医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落实村医每月1000元的基本工资,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落实村医省级定额补助(服务1000人以上的村医300元/月、服务1000人以下和少数民族地区村医400元/月),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制度(按照辖区内行政村数及应配备的村医数核定),一般诊疗费(西医一次5元,中医一次6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由原来的48%逐步提高到60%以上)。
新闻推荐
近年来,甘肃移动积极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按照国家5G整体战略部署,积极推动5G在甘肃的规模组网及应用示范,...
甘肃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甘肃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