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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四川法制报 2018-10-11 01:01   https://www.yybnet.net/

邻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唐绪蓉到学校给娃娃讲法治课并赠送礼物邻水县检察院打造未检工作“邻水模式”纪实

唐绪蓉吴远明申巧容文/图

邻水县检察院自2009年成立专门未检机构以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捕诉监防一体,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探索,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未检工作品牌,打造出未检工作“邻水模式”,先后多次获得各级表彰和相关领导肯定。今年5月,该院撰写的未检工作白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白皮书;2016年12月,该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4年,该院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

以规范化为抓手

确保未检工作高质效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未检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邻水县检察院坚持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出台了关于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记录封存以及监护干预等多项制度,让未检工作有章可循。

该院与公安机关会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暂行办法》,有效规范了社会调查的对象、程序、内容以及对调查结论的处理和运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起诉、提出量刑建议以及开展法庭教育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2016年,该院为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帮扶工作针对性,开始探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社会调查。近十年来,该院对60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为案件处理和开展帮教工作提供了有力参考。

为规范操作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该院在《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操作规程》,细化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操作程序、考察期限、法律后果、救济程序及监督程序等。为增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效果,该院与县司法局会签《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社区帮教实施办法》,明确检察院为监督考察主体,县司法局受检察院委托,具体实施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社区帮教工作。实践中,县司法局会同相关企业、学校、基层组织代表、监护人、检察官共同帮教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形成了以司法局为主体,企业、学校、基层组织、监护人、检察官六位一体的附条件帮教模式。

为减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心理负担,促使其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为其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环境,该院于2015年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暂行办法》,对封存对象、程序和保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3年多来,对16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犯罪记录封存的决定,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尽可能减少羁押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该院于2015年制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评估暂行办法》,规定从犯罪行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保障支持4个方面22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和人身危险性进行精准评估。3年来,该院共对8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羁押必要性评估,并作出是否羁押的处理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专业化为保障

确保未检工作高标准运行

注重未检专业化队伍建设。该院从未检科成立之初,就抽调通晓法律、富有爱心、擅长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人员从事未检工作,组建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未检工作队伍。该院还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学习考察、业务交流等,邀请刑诉法、刑法学、心理学专家授课,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实践中的难点、疑点、热点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未检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未检专业理论研究。该院特别重视与高校合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先后成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公诉改革科研实践基地,在法学理论研究、适用法律问题研究、检察实务研究、法律教学科研等领域开展检校合作。为深化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提升未检工作实务水平,该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就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机制、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障机制、未成年人刑事监护困境进行了课题研究合作,为未检工作提供了强大理论支撑。

加强专业化阵地建设。为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认识自己、走出困境,努力营造一种安全、放松、祥和、舒适而充满生机的环境,该院于2015年打造了集访谈、观影、阅读、心理治疗等功能为一体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平台“彩虹工作室”。该工作室占地近70平方米,包括彩虹墙、访谈区、阅读角、播放区、许愿墙、彩虹热线和心灵驿站七个组成部分。该工作室的投入使用,大大提升了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据了解,该院将于近期建设新的占地200余平方米的未检工作办案区,新办案区设施将更完备,功能将更齐全。此外,该院将在年内与企业合作,建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作为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的场所阵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绍伟表示,新的未检办案区和观护基地建成后,无疑将大大提升邻水未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探索教育化工作模式

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冯绍伟介绍,该院把教育贯穿于办案全程,为涉罪未成年人创设了一条改过自新之路,形成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化工作模式。

畅通渠道,捕教结合。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该院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细则》,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把批捕关;批捕时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送达检察官寄语,捕后定期组织亲情会见,让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关爱和尊重;对不批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拟制帮教条件,有效管控不良行为。

宽严相济,诉教结合。无论是起诉还是不起诉,均将教育作为案件处理的前置程序。该院要求布置温馨场所对未羁押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协调公安机关在看守所设置专门讯问室,采用尽可能消除被羁押未成年人紧张情绪和抵触心理的方式进行讯问,在潜移默化中对其进行感化教育,促使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悔罪。该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坚持“救一次,护一程”,定期回访考察,持续帮教,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近十年来,该院对决定不起诉的52名未成年人均进行了跟踪帮教,设置了帮教台账,建立了帮教档案。

程序独立,审教结合。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公诉人通过庄重而严肃地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温和地开展法庭教育,营造既严肃又温和的庭审氛围,有效杜绝了不教而宽、不教而罚,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教育效果。该院要求办案人员精心设计庭审教育预案,做到因案施教;与法院协调,将未成年人法庭教育作为法庭审判的独立程序,要求所有诉讼参与人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庭审教育工作。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注重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时探视,加强教育,增强失足未成年人自我改造的信心;对被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引导家长运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尽力帮助其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困难。

延伸职能,帮教结合。该院特别重视对监护人教育方式、方法进行引导,联合本县社团组织“关爱家园”对涉罪未成年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同时将该院未检办公电话设置为教育热线,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同时,该院还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同公安、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团县委、关工委、综治委等单位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的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开启“三维护航”模式

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冯绍伟介绍,为有效维护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邻水县检察院在对2013年至2015年未成年人被害案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西南政法大学紧密协作,于2016年建立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三维护航”模式,即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空间上的“三维”保护(政法院校、司法系统、社会力量)和时间上的“三维”保护(诉前预防、诉中权益保障、诉后帮扶),构建起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模式。这一做法不仅获得广安市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也被《检察日报》“2017年工作亮点”栏目报道。

整合三种力量,构建保护体系。一是借高校之智,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昌林多次对该院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保护工作进行理论指导,指明思路和前进方向。二是开展司法协作,强化诉讼与权益保障结合。为统一司法机关在诉讼的过程中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保护举措,减少司法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重复伤害,该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县综治办,共同协商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问题,会签文件,形成制度,以指导司法办案。三是借社会之力,强化协调。该院注重加强典型个案和类案分析,建立并完善未检案件数据库,掌握未成年人犯罪态势、特点和规律,并通过召开联席会等方式向综治办和关工委成员单位提供社会预防、帮扶工作数据和建议,让未成年被害人犯罪预防和帮扶工作有的放矢,构建起社会化支持体系。

找准三个节点,强化保护效果,诉前预防全覆盖。该院协调县综治委,建立覆盖综治委全体成员单位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侵害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并会签了《未成年人犯罪被害预防实施办法(试行)》,联合各个方面的力量,力求实现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的紧密衔接,形成预防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工作合力。诉中权益全保障。为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在诉讼中的权益,该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政法委综治办共同会签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推出的快速办理机制、案件进展情况信息平台推送机制、一次性询问和引入心理咨询师介入询问机制以及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人身保护机制,确保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得到全面的保护。诉后帮扶全到位,该院协调县关工委,建立覆盖关工委全体成员单位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出台《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帮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帮扶的具体方式,力求实现司法救助、行政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保障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知情权、参与权、名誉权、隐私权,民事受偿权、救助权、帮扶权和行政的监护权、心理干预权等。

守望青春,护航成长,邻水未检人责无旁贷!检徽有形,检爱无疆。为了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邻水未检人探索前行的步伐永不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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