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请问谢法官在不在?我是唐某的弟弟,我是来替我哥交赔偿款的。”一大清早,广安区法院执行大厅就来了一位中年人,声称要替他哥哥交赔偿款。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1年1月29日,唐某的儿子唐小某骑着一辆自行车不慎将李某撞伤。经市交警支队认定:唐小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受伤后,在广安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3万余元。由于唐小某为未成年人,李某遂将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自己因受伤花费的各种费用7万余元。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纳入赔偿范围的各种费用共计67701.53元由被告唐某赔偿给原告李某。判决生效后,唐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边向唐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一边到银行查询其有无存款。同时,执行法官亲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所在地广安
区龙台镇,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此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唐某患病7年多,现在重庆做清洁工,在银行有存款2000元,目前根本拿不出钱来赔偿李某。鉴于唐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立即扣划了唐某的存款2000元,并要求唐某一定要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之后,唐某便回到重庆做工。由于一直未能再联系到唐某,执行法官只能不定期地查询唐某的财产情况。
近日,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唐某在龙台某银行有一笔存款17000元,为了保障李某的权益,当即对该笔存款进行了扣划。得知存款被冻结后,唐某的弟弟便主动来到法院,希望能代替哥哥履行赔偿款。从唐某的弟弟那儿得知,唐某仍在重庆打工,现在身体不好,家里经济状况差,他愿意替哥哥赔偿。执行法官遂通知李某一起到法院解决此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唐某的弟弟当场支付李某48800元,李某放弃其他请求事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廖建英)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范露霜)5月22日上午,广安市召开投资促进工作会。会议通报了今年1至4月投资促进工作目标完成、项目引进和招商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投资促进工作。市领导蒋英胜、陈捷出席会议并讲...
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