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交警劝导电动车车主拆下遮雨伞。
□本报记者 刘婧 文/图
连日来,多数市民都会看见一群身着荧光绿制服的交警,在广安主城区各路口认真纠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我们从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突出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入手,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段时间,因电动车车主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从9月21日起,该大队将在辖区内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增强电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违规驾驶电动车现象普遍 根据情节罚款5元至50元
22日上午8时20分,天空飘着细雨,记者随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来到广安城南金安大道与思源大道交汇路口,只见数辆安装有遮雨伞的电瓶车穿梭在非机动车道上。
“安装遮阳、遮雨伞会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和车辆的平衡性,特别是刮风下雨天,很容易导致车辆驾驶事故。”执勤交警拦下一辆辆违规电动车,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车主拆下遮雨伞,劝导其在阴雨天气出行时,应穿雨衣避雨。
8时30分,一车主驾驶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违法加装遮雨伞,被交警当即拦下,并处5元罚单。这位被拦下的车主在接受批评教育后,也欣然接受了罚款,并保证今后出行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短短10分钟,记者在该路口发现,车主违规驾驶电动车上路的现象十分普遍。
“我们视违法行为的轻重给予处罚。”执勤交警介绍说,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雨伞等单一、轻微的违法行为,主要是以批评劝导为主;对于情节严重的,含非法载人、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多重违法行为,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相应处罚,罚款一般在5元至50元。
设置8个检查点 重点查处5大违法行为
“我们从9月21日起,结合辖区实际,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非机动车乱穿乱行等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劝导的耐心劝导。”交警秦林介绍说,在辖区电动车流量较大、违法行为突出的路口、路段,该大队共设置了8个检查点,大力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这8个检查点分别是广安日报社路口、马石梯路段、广安中心汽车站路段、中桥路口、市委路口、重百商场路口、天府饭店路口、科贸市场路口。
秦林说,此次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改变结构、装置(加装遮阳伞)、违反规定载人等5大违法行为。为保证执法效果,该大队抽调12位交警成立巡逻小组,于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7时,在检查点开展日常整治。
“在此之前,我们还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出专项行动的高压态势。”秦林说,该大队不仅在广安主城区在各个路口设置了温馨提示牌,还在日常执法中,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车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劝导车主遵守交通法规。此外,还利用市交警一大队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车主应理解配合交警执法
遵守交通法规
“关你们什么事?把车钥匙还给我。”22日上午8时50分,在广安城南金安大道与劳动街交汇路口,一女子驾驶一辆无牌照电动车上路,且非法加装遮雨伞被交警拦下,她怒气冲冲地质问交警,不配合执法。当交警准备开处罚决定书时,她却弃车而“逃”。
“在日常执法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违法者对于我们的工作不理解,拒不配合执法,更有甚者辱骂、攻击交警。”交警吴洪祥告诉记者,其实,处罚并不是目的,主要是以罚促改,提高车主的安全意识,确保市民的人身安全。
“当然,交警在路面执勤纠正和处罚违法者时,应做到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同时,也希望广大电动车车主理解、配合交警执法,并在行驶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吴洪祥说。
据了解,9月21—22日,市交警一大队共纠正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20余起,处罚3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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