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丝丝 申巧容 记者 雍剑波
当地一男子因争烧烤摊位与他人发生纠纷,便借着酒劲将两罐加满的煤气罐从28楼楼顶推下,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日前,记者从广安华蓥市检察院获悉,检方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危害到了楼下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重罪将其批捕。
事发 天上掉下两煤气罐
今年3月30日晚上10点左右,广安华蓥市梧桐湾花园小区临街一侧,长期在街对面摆烧烤摊的周某某突然听到公路对面传来一声巨响。周某某一看,一辆轿车被震离地面,弹了一下,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轿车旁边的一辆电瓶车被砸烂了——砸中车辆的物体是两个煤气罐!“还好当时没有砸到人哦,也没有爆炸,当时在附近吃烧烤的人都被吓得跑了好远。”附近一家宾馆老板王先生回忆当晚的一幕仍心有余悸。据华蓥警方调查,扔煤气罐的人是同在附近经营烧烤生意的潘某某。
原因 为争摊位发生纠纷
潘某某说,3月27日下午,自己和周某某为争烧烤摊位发生纠纷,事发当晚,自己喝了点啤酒,为了“出口气”,便将前两天刚加满的两个煤气罐搬至28楼楼顶,随后扔下。潘某某对警方解释说:“当时我只是想吓唬一下对方,所以看到没人就扔了。”
事后,潘某某投案自首。
罪名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日前,记者从华蓥市检察院获悉,目前,潘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方批捕。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只要该行为足以威胁到多数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就已构成犯罪,该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潘某某因纠纷不顾后果,将液化罐从28楼推下,对其行为持放任的态度,系故意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
律师说法
该罪属于行为罪
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告诉记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罪,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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