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夏
12月17日,稿件《尴尬!行人与驾车右转“狭路相逢”》在本报第5版刊发后,引发读者热烈讨论。连日来,记者继续在街头采访,收集到部分群众为广安市交通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市民吴芳认为,没有右转信号灯,车辆右转弯遇上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时,应该根据交通法则,养成文明驾驶的习惯,便能避免“冲突”。
已经有着10多年驾龄的市民张国忠则表示,实际遇到的情况,并非吴芳说的那样简单。
“如果斑马线上有行人,机动车必须让行,待直行变成红灯时机动车才能右转,只能加剧路堵。”张国忠说认为,这还得修建人行天桥,把人和机动车完全分开,才能彻底改变这一现状。
“为什么不让四个路口右转的车辆都有专门的信号灯呢?”采访中,还有不少市民这样建议。
“要是直行和右转分开的话,很多路口的拥挤情况将迎刃而解。”市民李敏说,以万盛西路与建安南路十字路口为例,要是把信号灯分成5类,东西直行一类,南北直行一类,东西左转一类,南北左转一类,右转的信号全部加在左转的信号旁边,右转和左转同时放行,也能避免右转车辆和行人“狭路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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