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警28年,一直坚守在基层法治工作第一线,她没有豪言壮语,却收获了许多令人羡慕的荣耀与光环。近5年来,她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省、全市先进个人11次。2009年度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3年被授予广安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爱民警察”光荣称号,2015年被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她就是华蓥市公安局里人人称颂的“铿锵玫瑰”——法治大队长任淑琴。
爱学习 不断完善自我
任淑琴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爱学习。当日,笔者来到任淑琴家,一眼就望到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书房放着一个大书架,上面全是各类法律书籍,客厅的沙发和茶几上也放满了各类打印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就连卧室床头柜也没有空着,挤满了各类司法解释。她母亲对笔者说:“这丫头简直就是个书呆子,回家就抱着书啃”。其实,任淑琴的双眼已经病了20余年了,她说:“国家法律随时都在调整和完善,我作为法治民警,必须加强学习,跟上法治进程的脚步,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仅2012年以来,经她审核的各类刑事、行政案件累计1000余件,其中纠正定性不准33件,违反程序4件,法律文书不规范189件,无一例行政败诉和国家赔偿。
讲效率 让群众满意
任淑琴在法治部门长期倡导24小时案件审查值班制度,对上报审核的案件做到随到随审,及时处理。无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白天晚上、法定节日,只要一电话打来,她便提起工作包赶往办公室,这不仅使办案单位满意,更重要的是保证了案件在法定时效内的及时审理和移送。
为全力提高全局的办案水平,争取将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任淑琴经常深入一线单位现场指导,参与办案,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来,她参与研究办理重大疑难案件13件,为民警上法治课2场次。
同时,在执法工作中,她强化“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把“为民执法”贯穿执法始终。建立了案件回访工作制度,对案件当事人、信访人、基层执法单位等进行不定期回访,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需求、要求、请求。仅2012年以来,回访案件当事人达50余人次,化解信访积案7件,调解纠纷9件,使20余名上访人员停访、息诉。
不仅如此,多年来,任淑琴还时时牢记人民警察的宗旨,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事事以职业道德约束和鞭策自己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维护法律尊严。近三年来共拒说情40余次,拒请吃50余次。
说创新 促公安改革
2014年8月,由她自主研发的“公安行政案件均衡量罚系统”成功上线使用。该系统于2015年6月在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推广使用。这一创新成果,填补了从条款式自由裁量向规范化系统自动裁量的空白,破解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罚”的执法难题,实现了案件裁量由传统手工操作向现代信息系统运用的转变,并在全省法治公安建设会上作了经验交流,被公安部《公安内参》《人民公安报》和《公安研究》等推介,被编入《四川省公安机关改革创新案例汇编》。
“凡事都要脚踏实地去作,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事,而唯以求真的态度作踏实的功夫。以此态度求学,则真理可明,以此态度做事,则功业可成。”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同志的一句格言。任淑琴正是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这句格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唐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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