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莉华 曾一莹
夜间行车,被对面车辆刺眼的灯光晃得“瞬间失明”,无法判断前方路况,这是很多驾驶员都有过的经历。而一些受害驾驶员又对来车还以“颜色”,用“你亮,我比你更亮”来“回敬”对方,殊不知,这样反而增加了双方行车的危险。
近日,记者针对驾驶员夜间行车乱开远光灯的现象进行了调查。
【驾驶员很少主动变换灯光】
时间:10月24日晚上9时
地点:广安城南万新三街
事件:远光灯“亮瞎眼”
10月24日晚9时,记者在广安城南万新三街一红绿灯处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这一路段路况较好,灯火通明,但是,在这半个小时内仍有8辆车一直开着远光灯驶过。
每天晚上都要路过此地的市民甘国国说:“这里灯光很亮,照理来说,驾驶员开车经过此路段应该使用近光灯,但是我每天晚上看到主动变换灯光的车辆很少,有些需要别人闪灯提醒,有些根本不变。远光灯很刺眼,特别是在会车的时候,感觉眼睛都被‘亮瞎\’了,前方瞬间变成盲区,这样驾车很不安全。”
时间:10月24日晚上10时
地点:广安流杯滩渠江大桥
事件:三成车辆会车时使用远光灯
10月24日晚10时左右,记者来到广安流杯滩渠江大桥路段,发现很多过往车辆一直开着远光灯,会车时也不变换灯光。
据记者初步统计,20分钟内过往车辆至少有200辆,而一直开着远光灯的车辆至少有三成。据记者观察,因行驶在流杯滩渠江大桥上的货车较多,这让本来就不宽的桥身变得更加狭窄,加上中间没有隔离栏,车辆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一直开着远光灯行驶,安全隐患非常大。
【部门回应】
远光变“杀手”,只在一瞬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民警介绍,远光灯被广泛滥用,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驾驶新手因不了解正确使用远光灯的条件,为便于自己观察路面,无意而为之,加上在驾校学习不够深入,也导致很多驾驶员对远光灯合理使用缺乏正确认识,进而导致滥用远光灯现象丛生。另一种原因则是一些车主为了方便自己出行,不考虑其他车主的感受而滥用远光灯。此外,不少车主有从众、报复心理,由于无法忍受对方的远光灯照射,也采取开启远光灯“回敬”的做法,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不文明使用灯光的习惯。
民警告诉记者,夜晚会车时乱用远光灯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可使对向驾驶员“瞬间致盲”,大约持续3到5秒,危险极大。此外,如果后车使用
远光灯,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同时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3个光晕会缩小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想并线或转弯极易发生事故。
“如果遇到这种状况,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其他车辆或是前方道路上,避免遭到灯光的正面直射,防止眼睛受到强光刺激。”民警提醒,如果被后方车辆的远光灯晃到,应保持直线行驶,减速慢行,同时可使用后雾灯或者双闪灯进行提示。
【七嘴八舌】
出租车司机陈某:晚上行车长期使用远光灯确实影响甚至危害交通安全,但是,什么程度叫滥用,如何界定?又如何取证?这是个难题。我觉得更多的是要对驾驶员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并在照明良好的路段设置禁用远光灯显著标志牌,这种行政管理会更人性化一些,而不是一罚了之!
交警刘刚:对从事车灯改装的车辆修理店要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改装车灯的行为;对驾校来讲,要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重视对学员素质的培养,让学员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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