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琴
“小区里每天半夜都有鸡鸣狗叫,吵得人睡不着,我都快神经衰弱了。”近日,家住广安城南西溪新城某小区的林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该问题她已向物管公司反映多次,但收效甚微,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养宠物、家禽的市民越来越多,而由此带来的动物叫声扰民事件也越来越普遍。11月7日,记者在广安城区进行了走访调查。
半夜鸡鸣扰睡眠
7日上午,记者来到林女士所住的小区,看到该小区环境非常好,林女士所住的单元不靠近街道,显得非常幽静。在林女士所居住的单元楼对面,有一户业主在后院公共绿化用地圈出一片“小花园”,挖了一个小鱼塘,旁边散养着几只公鸡。林女士楼下居住的业主也在公共绿化用地圈出一片“休闲处”,用链子拴着一条大型犬。
“小区条件不错,平时也很安静,可自从前几个月有业主喂了鸡后,就变得不安静了。”林女士说,刚开始听到鸡打鸣,她还以为自己幻听了,后来仔细一听,才确定鸡就在附近。“鸡叫了之后,狗也开始叫,两个动物此起彼伏地‘比嗓门\’。”
接下来的日子,林女士基本上每天都会在凌晨4点被“鸡犬之声”吵醒。“凌晨4点叫上五、六分钟,凌晨5点再叫上五、六分钟,我根本就没法再睡着了。”林女士说,“最后,我都形成习惯了,到凌晨4点就醒了,因为睡眠质量不好,第二天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不好,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深夜犬吠受惊吓
住在西溪新城另一小区的秦女士也被邻居的宠物狗叫声吓得崴了脚。
“我家楼下那家人养了一条小狗,平时就拴在阳台上,小狗虽然体型不大,但爱叫爱闹,每路过一个人就叫一阵。我平时下班回家也不怎么在意,有一天单位加班,深夜才回家,走到单元门口,狗叫声突然在耳边响起,因当时夜深人静,吓得我腿一软就倒在了地上。”秦女士说,脚还扭伤了,肿了好几天。“那次经历给我留下了阴影,之后每次回家晚了,都很注意,生怕再像之前那样突然传来狗叫声被吓一跳。”
跟秦女士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卿女士则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也曾被邻居家“热情”的金毛犬吓得病了好几天。“有一天晚上吃完饭,我带着只有3岁的女儿出门散步,刚走出单元门,迎面一只‘大金毛\’突然向我们扑过来,两只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之后还凑到我女儿跟前,伸出舌头舔她的脸,女儿当场吓得脸都白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卿女士说,“我反应过来后,赶紧抱住女儿,背对着这只‘大金毛\’,那个时候我感觉到女儿全身都在抖,哭得连声儿都没了。”卿女士知道金毛犬没有恶意,只是表达亲热的方式,“但它的体型太大了,小孩子猛然看到凑到跟前的大狗头,不吓坏才怪,我女儿自那天起,连着发了好几天高烧,都不敢下楼。”
“另类噪声”谁来管?
生产生活噪声,可以找环保、城管执法人员前来处理,但对于鸡鸣狗吠的“另类噪声”,应该找谁来管呢?
记者了解到,碰到此类问题,业主首先会向小区物管求助,但他们表示也很为难:“我们没有执法权,对于养鸡养狗的业主,我们只能采取劝说的方式,但劝说久了,业主也很‘反感\’,所以经常吃‘闭门羹\’。”
随后,记者来到市环保局询问,得到的答案是,“鸡鸣狗叫”属于生活类噪音污染,不在环保部门管辖范围。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小区物管和业主好好沟通、调解。
城管部门则表示,他们会定期对烈性犬和无主犬进行整治,对违章养犬进行清理。但是由于管理手段比较单一及执法力度有限等原因,对于狗吠扰民的情况,城管部门一般都是以教育为主,要求当事人加强对宠物的管理。
据市公安局民警介绍,居民遇到狗吠扰民等情况,可以直接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在执法过程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标准非常模糊,如果遇到办理了养犬许可证的市民,他们也只能通过教育劝导的方式,让市民加强对宠物的管养。
快评
小区养鸡养狗考验市民公德心
看似简单的养鸡养狗引发的纠纷,考验的不仅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同样也考验着市民的公德心。
住在同一个小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和谐、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理念,营造一个和谐的小区,需要邻里之间相互谅解、相互尊重。养鸡养狗等扰民行为,光靠职能部门执法是不够的,更多的是需要市民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将随意养鸡养狗看成是个人之事,更要加强对宠物的管理,以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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