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岳池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原来,杨某与金某是同组村民,两家相邻而居。2015年10月的一天,因一只鸡的归属问题,两人争执不休,大打出手。杨某被金某打伤,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多次调解,金某都不肯赔偿。迫于无奈,杨某向岳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从法律、情理等角度给金某做工作。通过细心调解,金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对杨某进行赔偿,并当庭兑现3000元医疗费。至此,这起“为鸡动武”的邻里纠纷被成功化解。 (郑棹 淡荻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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