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辜羽金张应文记者雍剑波)昨(24)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获悉,新《刑法》实施以来,岳池共有65名醉驾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对醉酒驾驶人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醉驾入刑”以来,岳池警方不间断开展全局性、区域性整治,通过交叉检查、异地用警、多部门联动等举措,有力打压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生存空间。据该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熊虎介绍,五年来,岳池全县还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26起,行政拘留55人。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较法律实施前同比大幅度下降,酒后驾驶行为得以有效遏制。
新闻推荐
本报讯(冯涛记者雍剑波)近日,有网友在论坛发帖称,广安市岳池县高升小学校长代某,在教师会讲话中发表不当言论,称“工作做了,做扎实了,死一个把人倒没关系,问题不大。”网帖发布后,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岳...
岳池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岳池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