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辜羽金记者雍剑波)岳池一环卫工骑车撞死宠物犬,狗主人索要8000元不成动手打人,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日快速出警现场说法,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
现年56岁的男子黄某,是岳池县城的一名环卫工。8月9日下午4时许,黄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将突然从附近门市跑出的一条宠物犬撞死。狗主人发现后,将黄某抓住不放,开口要他赔8000元钱。
岳池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来到现场勘查和了解情况,民警认为宠物狗上路狗主人应当对狗承担必要的监护义务,如使用绳索牵行等,狗主人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黄某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车速也不快,对不慎将狗撞死的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可以象征性给予赔偿。
听到民警的解释,狗主人表示愿意放弃赔偿,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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