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安 今日华蓥 今日邻水 今日武胜 今日岳池
地方网 > 四川 > 广安市 > 今日岳池 > 正文

空屋电箱起火烧毁房 责任主次方均担责

来源:广安日报 2020-02-01 00:4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近日,岳池法院成功审结一起因火灾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9年8月29日9时许,七旬老人杨某未居住的民房突发火灾,村民立即拨打119报警,经过奋力扑救,火势得以控制,但房屋已被烧得面目全非。此次火灾经岳池消防大队现场勘验后认定,事故的起火点位于房屋东南角落的配电箱处,起火原因为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原告杨某认为,起火点的配电箱里装有三只电表,除自己家的那只电表外,还有另外两只电表在正常使用,自己多年来未居住在该房屋,其电表显示的用电量也为零度,自己没有过错,事故的责任在被告某电力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电力公司赔偿损失7万余元。

被告某电力公司认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和电力法的规定,起火的线路产权属于原告杨某,同时原告杨某家在电表箱下堆置的可燃物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被告不应该承担责任,只愿意补偿原告杨某3000元。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找到双方的分歧和争议焦点,并奔赴事故现场仔细勘查。同时,走访岳池县消防大队,了解其作出事故报告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原告杨某在配电箱周围堆置可燃物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作为供电部门,应当对其用户的安全用电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被告在庭审时也承认,其有关工作人员,在日常的抄表收费过程中,已经发现原告家配电箱周围的可燃物明显存在安全隐患,虽有提醒,但未尽到必要的义务,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安排,以排除安全隐患,对此被告也存有一定的过错。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分别向各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杨某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某电力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被告赔偿原告两万元,并负责提供和安装原告家后期需要的表箱、电表等材料。(邹明武 周超)

新闻推荐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为岳池文旅融合发展“献一策”

本报讯(许伟琳岳池记者站陈海彬)1月10日下午,由岳池县委宣传部、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展的主题党日暨工会...

岳池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岳池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空屋电箱起火烧毁房 责任主次方均担责)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