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剑峰
通讯员
廖华)近日,自治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组对金城江区第六小学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评估验收,该校被确定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评估组采取听汇报、召开教师座谈会、随机听课、师生写字水平测试、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区六小在创建示范校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对该校师生在推广使用普通话、推行使用规范汉字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初审和专家实地评估,经审核,决定授予金城江区第六小学“广西壮族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该工作人员希望,该校要再接再厉,进一步优化校园用语用字环境,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语言文化素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为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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