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能否拒收
李先生:我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存在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我可以拒绝接收房吗?
廖玉琼律师解答:不可以,因为这些不会导致你本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可以视具体情况不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更换、重做等违约责任,对于因维修、更换、重做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开发商还须向购房者赔偿损失。
使用网购护肤品受伤如何维权
吴女士问:在网上购买护肤品使用后脸部受伤,如何维权?
廖玉琼律师解答:你可以起诉卖家和网络平台提供者,要求他们承担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收取了平台使用费,应当对第三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确保其提供符合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若未尽到对第三方经营者的监管义务,明知或者应知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已交定金的设备被盗责任谁担
曹先生问:2017年5月下旬,我向某音响销售公司购买了某型号音响及配套设施一套,约定总价款2万元,先支付定金5000元,剩余货款待次日送货上门,且将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再支付。不料,该套音响设备被人盗走,而音响设备销售公司已没有库存,导致无法履行交付音响设备的合同义务。该音响销售公司要求我将剩余货款付清,才能重新订货,且要订货半年以上才能到货,待货到以后再给我安装调试。双方因此无法协调解决,我应该怎么处理?
张焕东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已经与音响销售公司达成了货物销售合同,并且为此支付了定金。但对于本案,曹先生与销售公司主要的矛盾是无法交付音响设备。所以要考虑本案合同的标的物音响设备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曹先生与音响设备公司如果约定剩余货款没有支付,所有权不发生转移,那么现在设备被盗,导致音响公司不能交付音响设备,曹先生可以主张音响公司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果曹先生与音响公司约定音响设备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因为剩余货款没有支付,所以没有提货,那么音响销售公司与曹先生的买卖合同实际上音响销售公司已经交付了标的,风险也应当由曹先生承担。曹先生应当根据与音响设备公司当时的约定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7月12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黄洁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股权纠纷、建设工程、发包分包合同、婚姻继承纠纷。
下午周赵莲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擅长劳动、知识产权和房地产等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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