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唐梅丽整理
公司负债经营股东无需另偿还
何先生问:我与两个朋友共同投资成立一家贸易有限公司,我占60%股份,两个朋友各占20%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都已出资到位。但因经营不善,公司现欠债300万元。请问如果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我们股东对公司的欠债是否要偿还?
林树昌律师解答: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作为股东,你们仅以所出资的200万元对公司承担责任。虽然公司现已负债300万元,但应当由公司以现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股东无需用自己的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朋友借钱不还可主张逾期利息
胡女士问:朋友向我借款十万元,约定借期一年,月息二分。借贷期满后,我多次向该朋友催讨,但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林树昌律师解答:可向法院起诉,除主张借款本金、借期利息外,还可按照月利率2%主张逾期还款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怀疑医疗损害需患者进行举证
张先生问:我妻子今年在某医院做淋巴瘤切除手术,术后一个月死亡。我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请问医院是否应对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进行举证?
林树昌律师解答:《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明确,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因此,需要患者一方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进行举证。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较强,如有需要,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房产证未办好业主该如何维权
周先生问:2012年我以150万元价格,在某楼盘购买170平方米商品房一套,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实际交付后180日内办理房产证,若未按时办理则出卖人按照购房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现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我该如何维权?
林树昌律师解答:本案属合同纠纷,已约定了违约责任,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购房人可向法院起诉,依据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如购房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损失明显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则可请求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
购买商品房需留意重要合同条款,一定要审查交房时间、办证时间是否明确;违约责任是否明显不利于购房者等内容。对于按揭购房的,特别提示购房人要约定,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办理银行贷款的,应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装修后被撞坏索要赔偿应找谁
雷女士问:2013年5月25日,郭某将其在公路边的一间房屋出租给我经营百杂店。过后,经郭某同意,我投入了3万元装饰装修房屋。2016年2月10日,曾某酒后驾驶小轿车撞到租赁房屋边缘,造成装饰装修物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租期满时,我要求郭某补偿装饰装修费2万元,但郭某认为,装饰装修物是被曾某撞坏的,应该由曾某赔偿;而曾某认为,装饰装修物是经郭某同意才装上的,应该由郭某补偿。请问到底谁有义务补偿或者赔偿我在装饰装修方面的损失?
麦鹰雄律师解答:曾某有义务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租赁期间,你虽然经过郭某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但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由郭某补偿你装饰装物的损失,因此郭某没有义务补偿你的损失。而曾某驾车撞到租赁房屋缘边,导致装饰装修物损坏,且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曾某的酒驾行为与装饰装修物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曾某有义务赔偿你装饰装修物的损失。
7月24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李剑律师广西万晖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下午:廖玉琼律师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擅长工伤、劳动纠纷案件;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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