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广西日报》报道,8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区有169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向社会公布的人员,将终生不能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据悉,被曝光的169人中,因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限制申领的6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105人,其中,80、90后居多,年龄最小的20岁。他们的终生禁驾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管,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系统会自动锁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如下的违法行为将被终生禁驾: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终生不得再申请驾驶证。被终生禁驾者若重新上路,一旦查实,违法司机将按“无证驾驶”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另外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今后,交管部门还将定期公布全区终生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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