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 黄芳整理
货款未付却已开发票,能否证明已付清?
黄先生问:我从事水泥销售。去年,一家老客户要订购大批水泥,口头称过几个月再付钱,我考虑关系不错,量也大,就把水泥发给他,又按他的要求开了发票。后来,我找他要钱,他拿着发票说已付清。请问,单凭发票能证明他已付清吗?
林树昌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的税制,发票可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者不同。针对你所说的纠纷,付款方还需进一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履行付款,实践中一般表现为转账凭证、现金收据、进账单、交易习惯。当然,在司法实务中,根据发票种类和合同性质,进一步提交的证据会有所区别。
剐蹭邻居车,丈夫代签赔偿协议有效吗?
林女士称:我开车在小区不小心碰到邻居车,我想适当给予赔偿,但对方要价太高未谈拢。不久,我丈夫背着我,跟邻居签订了赔偿协议。现在我发现邻居的车只是剐蹭一点点,协议上赔偿太高。请问,我丈夫代表我签订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林树昌律师解答:尽管你丈夫未经你同意,但只要你丈夫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符合表见代理情形,在此情况下签订的赔偿协议一般认定为有效。在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侵权人的亲属主动出面参与调解,甚至代替侵权人签订民事赔偿协议。这些亲属不同于侵权人配偶、监护人,未经侵权人同意的,不构成表见代理。除非能够证明协议中有符合合同法无效或撤销的情形,一般还是会得到法院认可,维持协议的内容。
父亲再婚后,继母的孩子能否继承房产?
许先生问:我父亲再婚前有套房,再婚后的继母有个成年的孩子,未赡养过我父亲。近两年,我父亲先去世,继母后去世。请问,继母的孩子能否继承我父亲再婚前的房产?
张焕东律师解答:按照《继承法》第五条及第十条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你继母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你父亲房产一半的份额。继母的孩子不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但由于你父亲先去世,继母才去世,发生了转继承,故继母的孩子可以转继承你继母继承你父亲房产的那部分份额。
4月13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麻强律师 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擅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刑事案件等。
下午 唐忠玉律师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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