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赖柱武
晚报讯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推动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近日,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如果高考生怀疑自己成绩有漏评分、漏统分等情况,可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复核。
本次成绩复核内容仅受理考生本人对普通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理科综合及文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复核要求,允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流程:1.考生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地点在考生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各市、县招生办(招生考试院)的指定地点或高考报名站。3.提供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
http://www.gxeea.cn)“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统考”栏目下载。各市、县招生办(招生考试院)核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申请表无误后,于6月25日15:00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通过普通高考考务平台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广西招生考试院将于6月27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市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于6月28日至29日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普通高考准考证,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仲裁组进行仲裁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由广西招生考试院于7月1日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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