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黄先生问:我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我和儿子的名下,现在我想卖掉这套房子,但儿子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刘翠连律师解答:你和你儿子对这套房子的权属关系为共有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你在处理该套房子是必须经过共有人同意的,否则会因无权处分儿子份额而导致该买卖合同无效,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和儿子协商处理此事,如需要可让亲属、朋友乃至居委会出面协调。
婚前帮付的首付款,离婚后能要回吗?
周先生问: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我们婚前各自买了一套房子,我帮她付了首付款。请问离婚了,这笔首付款我可以向她要回吗?
麻强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这种为未婚妻买房付首付的做法被视为赠与。除非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特殊事由,否则无法撤销赠与。但如果你能证明当时双方说好了这笔钱是借给她的,那么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她偿还这笔首付款。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被收回合法吗?
吴先生问:我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1998年相关部门核发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现在我想办理家庭房产过户手续,但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我,要把上述两本证书收回,再核发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样合法吗?土地证自己保管可以吗?
刘翠连律师解答:自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统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使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让不动产的权属更加明确,因此相关部门这样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土地证书不能自己保管,由相关部门收回,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11月1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林树昌律师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仲裁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1311761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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