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地方网 > 广西 > 广西新闻 > 正文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第13期

来源:南国早报 2019-02-27 16:18   https://www.yybnet.net/

39.哪些情形下应当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0.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哪个部门调整?

我区已实现储备金模式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由自治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全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统一调整全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从2015年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上调工伤保险待遇,到2018年已实现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四连升”。

4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待遇如何支付?

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2.用人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待遇如何支付?

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3.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新闻推荐

不让青春负年华 记来宾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设备维护班中级作业员莫荣菲 □黄柳婷

莫荣菲结束工作回来。莫荣菲,2014年参加工作,现在南方电网来宾象州供电局石龙供电所设备维护班担任中级作业员。他爱岗敬业...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工伤保险知识问答第13期)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