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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偷拍者承担高昂法律代价

来源:皖北晨刊 2019-07-12 16:36   https://www.yybnet.net/

□史奉楚

近日,广西贺州女生卷卷(化名)微博爆料称,自己初三时在家洗澡时发现被人偷拍。今年6月,有陌生人加QQ,卷卷才知道自己洗浴照片已泄露,此时距她发现摄像头已过3年。更令她担忧的是,通过仔细比对,她发觉这些照片视频不是同一时间拍的,时间跨度可能长达两三年。唯一让卷卷稍感欣慰的是,7月8日,警方告知她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抓获。

近段时间,客人住酒店或租客租房遭遇偷拍的事件屡有发生,甚至让一些人产生了阴影并心生恐惧。而且,偷拍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以及给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相当大,亟须加大打击力度,让偷拍者承担高昂的法律代价。

遗憾的是,对于偷拍行为,目前的处罚谈不上严厉,也难以产生应有的震慑惩戒效应。而个人隐私照片等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尚待明确。另据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或者其他信息5000条以上的,方可定罪处罚,一两次的偷拍未必构成此罪。

实际上,偷拍个人隐私照片哪怕只有几张或很小一个视频,其危害后果和危害程度都远比窃取500条住宿信息、交易信息大很多,而多次偷拍、持续偷拍的危害性无疑更大。偷拍行为既侵犯个人隐私,又带有“跟踪”和“偷窥”性质,相当于背后有双眼睛盯着被害人,直接威胁着其人身安全。

互联网时代,偷拍设备可以随便买到,偷拍的信息可以肆意传播。在偷拍零门槛,反偷拍需要专业知识,偷拍后果很严重的背景下,没有任何理由放纵偷拍行为。法律须对偷拍行为进行严厉惩治,包括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偷拍者的刑事责任。对偷拍个人隐私的和多次偷拍的,无论其获取信息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强化“偷拍绝不可为”的底线意识,让人们免于被偷拍的惊惧与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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