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的爱车后窗被砸烂。 受访者供图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南宁的刘女士将车停在单位院内,没想到车后挡风玻璃被隔壁小区大王椰掉落的树枝砸穿。隔壁小区物管公司认为,刘女士给爱车投保了保险,鉴于保险公司已赔付,物管就不赔了。刘女士则认为物管赔不赔与保险公司是否赔付无关。到底谁有道理?9月26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刘女士是广西科技出版社的员工,9月11日,她像往常一样将汽车停到单位院子的停车位内。晚上下班取车时,发现汽车的后挡风玻璃被砸穿,车旁有一截大王椰的树枝。刘女士调取了单位院子的监控,发现“肇事者”是隔壁小区——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生活区的大王椰。
刘女士找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朋宇组物业公司)协商赔偿。刘女士说,最初该公司负责人承认是大王椰树枝砸中车后窗,同意赔偿。刘女士随后报了保险,将汽车玻璃窗修好,保险公司赔偿了2100多元的维修费。这时,物管公司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已赔偿,且大王椰树枝掉落纯属意外,不肯赔偿。
刘女士认为,她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与隔壁小区的物管无关。汽车在修理期间,她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应由对方承担。
9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二生活区物业服务中心。该中心的张主管表示,如果刘女士没有给车买保险,物管公司肯定会赔偿她的损失。在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刘女士的实际损失(比如下一年买保险价格上浮等情况)来赔偿。在第二生活区内有17棵大王椰,物管公司每个月都清理枯枝,错不在物管,这是天灾。
张主管还认为,刘女士提出的索赔金额太高。目前,他们已经向总公司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打了报告,能接受的赔偿数额,要等几方协商后才能确定。
在保险公司已赔偿的情况下,刘女士要求隔壁小区的物管继续赔偿是否合理?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莫毅绪告诉记者,车主有权要求物管赔偿。刘女士遇到的这件事类似高空坠物,对于本来应该修剪的树枝,如果物管或大树所有人未做到妥善护理、定期修剪等措施,就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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