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丘湘晖)小微民营企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有了明确规定!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为保障小微民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分散小微民营企业工伤风险,减轻其负担和促进就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对季节性生产特点企业使用的季节工和扶贫车间使用的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优先工伤参保,不与其他险种捆绑
小微民营企业可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先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部门不得设置附加条件,也就是说不与其他险种捆绑式缴费。对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微民营企业,可凭注册登记的任一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费。
参保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新招用的职工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企业发生职工增减变化时,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经办机构报备。
工伤保险费率分为八类
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费率及实施浮动费率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6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6号)规定执行。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记者了解到,为了给企业减负,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玉林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即工伤保险费率按现行基准费率下调50%执行。
优化工伤认定程序,力争三年内应保尽保
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参保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创新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快认快赔”做法,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要求,人社部门要组织开展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将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伤保险扩面的工作重点,要摸清底数,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年度参保任务,加大督查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本辖区内小微民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保尽保。
新闻推荐
本报讯(见习记者曾思怡)近日,一张“春节快递停运通知”在网上流传开来,不少市民见此早早筹备年货。但记者发现,此类停运通知多...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