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异地朋友借钱不还,起诉地有什么规定
戴女士问:朋友借了钱不还,但他是浙江的,如果我要起诉,是得去浙江吗?
关黎律师解答:根据你的陈述,你们没有约定履行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不一定要到对方即被告所在地起诉,可以在您所在地法院起诉。
继承遗产,需要哪些证明
黄女士问:父母已经去世,留有遗产,想问一下我怎么证明自己是继承人?
关黎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而证明这些关系一般需要户口本或者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者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如果时间较久远,也可以考虑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
离婚时未对共同建造的房子进行分割
事后可否主张分割
李女士问:我们去年离婚,但离婚时没有对婚姻期间共同建造的房子进行分割,我现在还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吗?
韦亮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的规定,你可以主张要求分割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房产。
有可能继承亡妻父亲的房产吗
罗先生问:我的妻子2018年因车祸去世了,我一直没有再婚。我现在跟她爸爸生活在一起,老人有两套房产,但他还有一个儿子,如果他过世了,我能继承他的房产吗?
韦亮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老人订立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把房产赠与你,你就有权接受赠与。如果没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月2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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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