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虾皇蟹后餐厅(负责人:寇枭雄):
本局于2018年10月8日作出苍溪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苍市监罚字〔2018〕217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没收违法所得2879.00元,罚款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白艳华叶茂联系电话:0839-5263312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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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苍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