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其兴(南充)
父亲:
近来可好?!
来信收读,内容尽知,受到教育,令儿感动。特别是你在信中写道:“儿子,你能从一个农民通讯员被破格选调到南充日报社工作, 实属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永远不忘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今后若有机会,要尽可能地关注农业、农村,多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记得刚到报社工作那些年,每年夏季“双抢”时节,我遵照您的嘱托,积极报名参加报社支农小分队,到南充城郊火花公社的几个大队,帮助农民割麦、栽秧,早出晚归。在劳动中你追我赶,干劲十足。一天下午,我们割完半山坪上一块麦地, 已近黄昏,在收工下山时,突然看见一条小河因上游洪水猛涨(当时南充晴天无雨),将河面上一座八九米长的石桥淹没,桥面上水深近半米, 大家十分着急。我和两名同事挽起裤脚, 率先涉水过河, 其余20多名职工紧跟我们后面,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艰难前行,终于过了河,有惊无险,平安回到报社。这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为了向您兑现承诺,在记者工作中,我经常深入农村,到最偏远最贫穷的乡镇、村社采访,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建设和改革开放,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及时反映农民群众的愿望、 呼声和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采写了《党的政策显威力 辛勤劳动结硕果———关于蓬安县柏阳公社十二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调查》等多篇报道,在《南充日报》第二版头条位置刊登, 对推动南充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1975年,广安县(当时属南充地区管辖)遭受历史罕见的干旱、洪涝、大风、病虫等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损失惨重,群众生活极度困难。为了不辜负您的期望,1975年秋至1976年7月, 我积极参加南充地委农村工作团, 到广安县乡村宣传党的农村政策, 协助安排群众生活,组织群众自力更生,抗灾自救,重建家园。
在广安县的帮扶工作告一段落后,我和地委农村工作团驻协兴公社牌坊大队试点工作组的王泽恩等八名同志,联名向团部写了下期继续参加工作团转战苍溪县的“请战书”,得到团部批准,并在全团通报表扬。1976年下半年至1977年底, 我分别在苍溪县五龙公社和云峰公社,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在结束一年半的农村工作后,于1978年1月初回到南充。
回到南充的第二天,报社党委书记左文斯找我谈话。 他说:“其兴同志,你来自农村,又先后参加过几年地委农村工作团(队)的工作,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 最近地委给报社分配了一个帮扶落后大队改变面貌的任务。 党委研究决定, 干脆派你到南充县潆溪公社二十大队任工作组组长,再干一年。”想起父亲的嘱托,我愉快地服从了组织的安排。在休整和准备两天后, 我就带领报社五名工作组成员,奔赴二十大队开展帮扶工作。
在报社党委的全力支持和帮助下,工作组和大队干部一起发动群众,找准后进原因,共商致富良策,广辟发展多种经营门路,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同心协力,经过一年的艰苦奋战, 全大队实现粮增产、钱增收,面貌初步改观,群众较为满意。
前后五年农村工作的经历, 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得到了锻炼,与干部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家乡村社修桥修公路等公益活动,我积极参与支持家乡建设,慷慨解囊。多次向灾区群众和报社先后帮扶的贫困村的特困群众、特困党员捐款捐物,奉献一片爱心。
父亲,您就放心吧,儿子会加倍努力,不辜负您的嘱托, 永远保持农民本色,与农民交朋友,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你要多多保重,以后继续看我的行动吧。
祝您天天开心,健康长寿。
儿子:何其兴
197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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