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乱放建筑垃圾
本报讯(记者 侯静)建筑垃圾不按规定处理最高可罚10万元。
2月17日,广元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元市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工程渣土,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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