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广元市利州区下西街道办事处南陵村两男子周某和周某某,冒雨到袁家坝及下西南陵村塔山湾嘉陵江河段电鱼,被村民发现后举报。广元市水产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当场挡获周某,收缴死鱼20多斤,而周某某则逃离现场。
经讯问,周某交代,10日上午10时,他和周某某相约来到河中电鱼。到执法人员发现时,他们已电了3个多小时的鱼,电来的鱼准备拿回家食用。
经查,周某、周某某并无捕鱼证,属于非法捕捞。另外,两人用电鱼工具电鱼也是违法的。同时,两人在汛期下河捕鱼,没有任何安全设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周某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周某某虽在现场逃脱,但执法人员已电话联系了其本人,如两日内不到广元市水产渔政管理站接受处罚,将移交到公安机关处理。(广元晚报记者 鄢怀林 罗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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