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广元市昭化区举行不动产权证首发仪式,来自元坝镇的杨女士领到了首张不动产权证,标志着该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意义重大。
据了解,从2016年8月30日起,昭化区本级受理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由该区国土资源分局颁发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停止发放 《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林权证》以及《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在2016年8月23日前依法颁发的前述证书继续有效不需申请更换。在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李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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