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胜利记者田志林)今年以来,广元市利州区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出台的《干预司法责任追究规定》《过问案件责任追究规定》及《规范司法人员行为规定》文件,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截至目前,利州区法院、检察院及公安部门均实现领导干部过问干预案件零记录。
工作中,该区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登记台账,对受理、办理案件过程中领导干部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行为进行检查,通过“自查自纠、系统检查、查处问责、健全制度”四步骤,做到检查无遗漏、全覆盖,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利州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映文告诉记者,根据市委政法委“三个规定”文件精神,利州区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全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利州区法、检、公等司法部门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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