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奉俐记者田志林)9月日上午,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召开首例非法集资案款发还现场会,张女士等余名受害人领到万余元非法集资赃款。
据了解,从年月起,张某、胥某、周某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某投资理财咨询公司,张某、胥某占公司%股份,周某占公司%干股,注册资本万元。但自公司成立以来,张某、胥某及周某采用虚假宣传,称投资回报达1.5%至1.8%不等的月利率,并以借款人房屋等作为抵押的方式,共非法吸收资金余万元,案发后追回赃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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