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谭涛记者曾媛)记者近日获悉,近年来,旺苍县纪委监委对纪律处分执行实行常态监督,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了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
为确保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到位,县纪委监委要求处分决定必须宣布到会、送达到人,特别是向受处分人宣布处分决定前,必须与受处分人及其家属进行处分宣布送达谈话。将处分宣布送达情况检查纳入每年开展的“走进群众听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活动,坚决禁止因“提不起调子、抹不开面子”而搞变通、送人情、不宣布的行为。
为确保受处分人的各项待遇在受处分后得到及时调整,县纪委监委要求立案决定和处分决定必须在作出后一个月内送达相关单位,确保受处分人的年度考核、工资调整、职务和职级晋升等按规定执行。县纪委监委每半年召集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受处分人员的“每年一笔账”进行一次自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刻意规避、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
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归档要求,将处分执行的相关材料装入审理卷宗。同时,组织、人社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对受处分人员的个人人事档案进行一次自查,确保处分执行材料进入个人人事档案,县纪委监委定期跟踪督查,杜绝处分留在口头、挂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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